中选通知书
致: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行
贵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在“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选聘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PPN)法律顾问机构”项目中排名第一,被我单位选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PPN)法律顾问机构。
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