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定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对涉粮问题开展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暨巡察指导督导动员部署会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粮食领域腐败问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紧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以及总书记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检查落实党中央涉粮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检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党委和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粮食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及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执行责任情况;检查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发现粮食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通过专项巡察推动涉粮腐败问题有效根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昆明军粮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了“昆明巡察问题反映直通车”,公布“二维码”扫码反映问题。
同时,巡察组设置了7个涉粮专项巡察意见建议箱,分别设在: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昆明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昆明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昆明军粮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昆明金马粮食物流有限公司、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开通专门值班电话:13619693412,受理电话的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2月4日8﹕00—18﹕00。开通专门邮政信箱:昆明市第A396号邮政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