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了债务融资工具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项目。
中选信息如下:
序号 | 中选单位名称 | 最终承销费率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开 | 一年期(含)以内承销费率为0.150%/年; 一年期以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面值总额*年承销费率(%)*当期实际发行年限,年承销费率为0.133%/年。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
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交易商协会2020年6月份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我公司暂不具备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经我公司决定,本次选聘的承销团服务品种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请以上单位尽快与我公司联系签订合同事宜。如不能承接PPN业务,收到中选通知后与我公司联系并出具相应说明;若不能承接的,可由其他候选人依次递补。
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