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昆明交投公司党委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19〕75号)要求,于2019年7月19日,组织开展了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培训,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中层正职(正科级)干部共计33人参加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薛军同志主持,党委书记、董事长雷升逵同志对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项谈话。
首先,薛军同志全文传达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并指出,2017年2月,中央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正科级干部要签署《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承诺书》,在作为重点查核对象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需兑现承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随后,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中央“两项法规”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要求,观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光碟,纪检部门通报了一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组织处理的典型案例。
紧接着,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雷升逵同志从“充分认识中央出台‘两项法规’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认真抓好‘两项法规’学习,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强化组织纪律意识,正科级干部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准备工作”三个方面对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项谈话。
最后,正科级干部在认真学习中央“两项法规”的基础上,签署了《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承诺书》,向组织郑重承诺: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将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填报内容与组织(人事)部门查核情况不一致,属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