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市档案局刘毅秋副局长率专家评审组一行5人对公司进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评审认定。公司党委副书记薛军、综合管理部经理李林谦及下属公司档案管理专(兼)职人员参加了评审认定会。
专家评审组在认真听取公司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后,到档案室实地查验了硬件系统建设情况,对照《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并评分。专家组评审认定认为:公司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档案规范化管理各项建设符合认定标准,同意将我公司认定为“云南省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市档案局刘毅秋副局长现场颁发了荣誉牌匾。
薛军副书记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他强调:公司要以本次评审认定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档案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管理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意识,使档案工作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