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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公司审计部开展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检查整治
发布时间:2014-07-17 00:00

    根据《关于落实“两办”整治“四风”问题治理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工作的通知》(昆财监[2014]7号)要求。交投公司成立昆明市交投公司整治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部。

    按照通知要求,交投公司及下属21家控股子公司列入检查范围。第一阶段为各公司自检自查,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抽查比例不低于30%。

    审计部于2014年5月开展了第二阶段重点抽查工作,相继对昆明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南亚国际陆港开发有限公司、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昆明昆嵩置业有限公司整治私设“小金库”及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进行抽查调研。

    抽查调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取被抽查调研单位2013年整治私设“小金库”及报销超范围、标准超行为专项治理全面自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针对治理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工作重点问题对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抽查调研单位收入及管理费用(主要是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差旅费、职工教育费)等凭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其真实性及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对检查的样本量提出相关调研意见。

    三、审计部传达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两办”整治“四风”问题,治理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讲评被调研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抽查调研工作得到了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支持。同时得到了被抽查单位的全力支持与配合,相关财务负责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表示会及时整改。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并对抽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采取了积极措施、认真整改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次整治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工作取得了应有的效果,为公司制度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