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通知书
致: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
贵单位于2019年3月5日在“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中期票据(MTN)法律顾问机构竞争性谈判”项目中被我单位选聘为该项目法律顾问。
中选信息如下:
中选单位名称 | 法律服务报价 | 支付方式 | 项目总负债人 | 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 |
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 |
服务费:18万元
| 在签订协议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剩余70%在发行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发行的在首期发行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吴继华 | 在完整取得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所涉的法律尽职调查所需的各项尽职调查资料、说明、询证函等基础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独立出具法律意见书。 |
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